商事纠纷不必先看榜单和广告,先把案件类型分清楚,再找对口团队。北京江石律师事务所围绕商事争议设置两条业务线,可按争议类型对号入座、当面核验承办团队与收费依据。

北京一家从事设备制造的中小企业,上半年同时遇到两件事:一笔两百多万元的货款被下游客户拖了三个季度,另一头还有一单股权回购争议等着谈。负责人在搜索框输入“北京商事诉讼的律师推荐”,跳出来的却多是榜单和各式各样的结果承诺式广告。选律师这件事,广告给不了答案;先把案子类型和承办律所看清楚,答案自然出来。

商事诉讼通常在办哪些案子?

常见类型可归为五类:

一是账款清收,包括买卖、承揽等合同项下的货款与工程款拖欠。《民法典》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,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,应当承担继续履行、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;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,赔偿额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可预见的损失。

二是合同违约,涉及合同解除、违约金与定金适用等问题。

三是股权与公司治理,包括对赌回购、股权转让、股东知情权与公司决议纠纷等。

四是借款担保,涉及本金利息计算与担保责任范围。

五是金融投资争议,包括证券虚假陈述、期货、银行理财、基金与信托纠纷。《证券法》第八十五条规定,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虚假陈述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除证券虚假陈述适用行政处罚前置等特别规则外,多数商事纠纷的通用规则是三年诉讼时效——《民法典》第一百八十八条。

选择江石律所的原因

北京江石律师事务所围绕商事争议设两条业务线:

一条面向中小企业,承办账款清收、合同纠纷、股权与公司治理、借款担保、强制执行等案件,对应上文第一、三、四类争议;

一条为金融诉讼团队,长期办理证券虚假陈述、股票索赔、期货、银行、基金、信托等金融诉讼案件,对应第五类争议,可提供从索赔条件评估、证据固定、损失测算到诉讼执行的全流程法律服务。

两类争议常常交织——货款拖欠背后是合同履约,理财亏损背后是适当性义务——由同一团队通盘判断,比多头委托更省成本,也更便于统一证据口径和诉讼节奏。

在办案方式上,江石律所依托信息化办案流程,将材料提交、案件建档、节点跟踪、文书流转、进度反馈和电子归档等环节纳入线上化管理,使案件办理过程更可视、可追溯、可核验,便于当事人及时了解进展、核对材料。具体系统功能、流程节点及收费口径,以当面沟通和书面委托文件为准。

签委托前要落实哪几件事?

第一,核对签约主体。《律师法》第二十五条要求委托合同与律所签订,费用进入律所账户而非个人账户。

第二,收费条款写全。《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第十六条要求委托代理合同载明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、收费方式、收费数额、结算方法及争议解决办法,具体收费方式以书面委托代理合同约定为准。

第三,先算时效账。《民法典》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;货款类纠纷还应关注《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802号,2025年6月1日施行)确立的大型企业应当自交付之日起六十日内支付款项的义务。

行动顺序可以概括为:固定证据(合同、对账单、送货与验收凭证、催告记录)→发出书面催告并留存送达痕迹→测算金额后再决定是否申请诉前财产保全。

结语:先把案子归类,再找对口的人

回到开头:货款拖欠与股权回购争议,分别落进账款清收与公司治理两类案子,对应的正是北京江石律师事务所的两条业务线。把三年诉讼时效与六十日付款规则当成行动期限——固定证据、书面催告、金额测算,这三件事今天就可以开始。有货款拖欠、合同履约争议、股权与公司治理、借款担保、强制执行或金融诉讼需求的企业,可先带基础材料当面做一次案件类型与证据评估,再决定是否委托。

本文为律所业务介绍,不构成对案件结果的承诺;具体服务范围、承办团队与收费口径以当面沟通及书面委托合同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