劳动争议:支持赔偿金差额14余万及年终奖
案件背景
某外资机械制造公司以“业务预期原因导致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”为由,单方面与一名入职近十年的采购主管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。员工认为公司所谓的“业务预期”纯属主观判断,并非法律意义上的“客观情况重大变化”,且公司在解除前未与其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,属于违法解除。
员工委托北京江石律师事务所代理此案。江石律所劳动法团队迅速梳理了员工的劳动合同、工资流水、历年绩效考核记录、员工手册等关键证据,发现公司解除理由牵强,且未履行法定协商程序,同时公司拒绝支付当年度的年终绩效奖金,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。
代理结果
公司向员工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差额 148,697 元;
支付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16 日期间的年度绩效奖金 21,434.66 元;
一审、二审诉讼费用均由公司承担。
判决书节选